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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诗作者考析

2023-03-20 09:29:47 来源:团结报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关于《清明》诗的学术争论,因涉及作者与地望之争等问题,多年来一直是一个热点。近两年来,《光明日报·文学遗产》就《清明》诗刊载了多篇文章。2021年5月24日刊载罗漫的《杜牧〈清明〉是宋诗吗》,罗漫认定此诗为唐诗,“那些认为《清明》是宋诗的论述,一概不提宋祁之词和乐史之记,不能不说是‘杜牧《清明》宋诗说’的最大遗憾。”2022年5月30日刊载谢海林的《〈清明〉的作者是杜牧吗》。谢文针对罗文,认为此诗非杜牧所作,乃是宋诗。2022年7月11日刊载了刘学锴的《可否换一种思路读〈清明〉》,否认了谢文的结论,认为此诗为唐诗,后考证推断该诗作者是晚唐许浑。目前,这个学术疑问已历多年而难以取得共识。

较早将《清明》诗的著作权归于许浑,是胡可先《〈清明〉诗作者和杏花村地望蠡测》一文提出来的。刘学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测,其理由有三。一是《清明》诗在首出其诗的《锦绣万花谷》中被注为“出唐诗”;二是洪迈《万首唐人绝句序》提出:“金华所刊杜牧之续别集,皆许浑诗也。”刘克庄亲见过《樊川续别集》,他的《后村诗话》卷一亦云:“《樊川续别集》三卷,十之八九皆(许)浑诗。”三是刘学锴认为,这“十之八九皆浑诗”中一定包括《清明》诗。


(资料图片)

笔者认为,这三点理由都不太充分。第一条,据梅海林考证:“《锦绣万花谷》有6处署‘唐诗’,其中本属宋诗的就有3处。选家之粗疏可见一斑,故《锦绣万花谷》所标出处绝不可全信。”第二条和第三条“以偏概全”。虽然已经证实托名杜牧的许浑诗有49首,但《樊川续别集》至少还有“十之一二是杜诗”,焉知《清明》不属于这“十之一二”呢?尚且,许浑(约791年-858年)与杜牧(803年-852年)离《锦绣万花谷》编定的年份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年),中间有300多年的时间差,而《千家诗》更比《锦绣万花谷》晚出。《清明》诗既然有300多年的文献空白期,其作者实在难以轻易定夺。

拙文《重审杜牧〈清明〉诗案》在前人已讨论过的目录学、诗韵学、时令风俗、诗歌风格等角度之外,从“诗意传承”的角度考察后认为,《清明》诗最有可能出现在两宋之交,作者无考。经搜索发现,唐宋两代诗词中出现“杏花村”意象的作品共28首(含《清明》诗)。唐代有许浑、薛能、温庭筠的3首五律。最早的一首就是许浑的《下第归蒲城墅居》:“薄烟杨柳路,微雨杏花村。”而薛能、温庭筠的诗都明显晚于许浑诗,他们诗中的对仗都很相似:“雨干杨柳渡,山热杏花村”“晚风杨叶社,寒食杏花村”,且这三联诗都是各自五律的第三联。可以理解为,薛诗与温诗可能是对许诗的化用。因为《清明》诗营造出的杏花村意境其实就是酒家的代称,那么,唐宋时期这28首杏花村之作,哪一首最早将杏花村与酒家相关联呢?经过排比发现,三首唐诗中的杏花村意象都与酒家无关。北宋宋白《宫词其八》(“灞陵原接杏花村”)和苏轼《陈季常所蓄朱陈村嫁娶图其二》(“劝农曾入杏花村”)两首诗中的杏花村仅指偏村,都没有酒家的影子。到了宋徽宗时代,周邦彦词《忆钱唐》(“酒旗渔市,冷落杏花村”)和邓肃诗《南归醉题家圃二首其一》(“一杯得杏花村”)才将二者相联系。且今存有宋徽宗画作《杏花村图卷》(又称《杏花村酒家渔市图》)可佐证。

杏花村中有酒乃是从唐代民间的“清明饮”和中唐“杏园赐宴”(元稹、白居易等均有诗)到北宋文人“杏花下饮酒”(如苏轼《月夜与客饮酒杏花下》)的意旨延伸。而且,从诗意来看,宋徽宗时代的杏花村诗只有可能影响了《清明》诗,而非相反,所以《清明》诗出现于南宋初年最为合理。南宋之后的诗文、戏曲、小说等作品中,杏花村意象一直是偏村酒家的代名词。

如果杜牧或许浑写过《清明》诗,则从晚唐到南宋的300多年间,难道这首诗被雪藏起来了吗?为何没有任何人读到并化用其诗意?前人的思路是,如果北宋宋祁化用了《清明》诗意的《锦缠道》词是真的,那么《清明》为唐诗无疑。可惜的是,《锦缠道》并非宋祁之作,不过是明人之伪托。

一首诗穿越了300多年才重新被发现,这在中国文学史上是有先例的。《孔雀东南飞》首出于南朝末年的《玉台新咏》,文学史一般认定其为汉末乐府诗。1924年梁启超提出疑问,认为该诗为六朝之作。如果它是“汉末建安中”的作品,又是如何穿越数百年的文献空白,忽然出现在陈朝的诗集中?另一个例子罗文与梅文都提到过,即晚唐韦庄的长诗《秦妇吟》,在宋初即已失传,不过幸运的是,敦煌宝库被打开之后,这首诗得以重见天日。确凿的事例可以为我们提供新的思路。

于是,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这首创作于晚唐的《清明》诗在民间被人收藏或被遗忘,就像《秦妇吟》那样失去了长期传播的途径,在南宋时忽然被人发现,载入了《锦绣万花谷》。只有这样,这首诗才能逃过近300年的诗歌接受史。否则,无论怎样说这是一首唐诗,都是很难成立的。而要确认它是杜牧所作,还要添加另一种可能,即《锦绣万花谷》选诗时,遗漏了杜牧的名字。

若要让这首诗挂在许浑名下,更要补充另两种可能。第一个可能是,《锦绣万花谷》是从宋代刘克庄亲眼见过的《樊川续别集》中选诗的。奇怪的是,正是刘克庄所编《千家诗》首次将《清明》诗署名为杜牧,他既然知道这个集子中有错误,为何不直接将作者改成许浑?第二个可能是,《樊川续别集》中《清明》诗必须逃离那剩下的“十之一二为杜诗”,才有可能成为“十之八九为浑诗”。经过这无法确认的“可能”,却说这首诗是许浑之作,到底还剩下多少“可能性”呢?许浑的那首写到杏花村的五律,当时就有薛能和温庭筠化用过,为何他的《清明》诗要等到南宋才会被人关注?而且还不署他的名字?

从学术逻辑的角度看,虽然笔者非常赞同《清明》诗是一首南宋初年的作品,但在没有发现这首诗的确凿作者之前,保留杜牧的著作权是相对务实的权宜之计,且这个著作权他已享受了近千年之久,并没有第二个人取代过。至于要确凿地推翻,只能以俟来日。因为只有这个结论是有文献支持的,其余各种推论(包括许浑之作)都只是假说,甚至是多种可能性叠加之后的观念,实非定论。(纪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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