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资讯 >

世界今日报丨唐代寒食清明节的狂欢色彩

2023-04-01 12:29:12 来源:团结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虢国夫人游春图》(局部,宋摹本)

苏联学者巴赫金曾说,中世纪欧洲的狂欢节是非官方的和非宗教的人民大众的节庆生活,是人民大众以诙谐因素组成的第二种生活。在这里,人们僭越的欲望可以得到暂时的表达和发泄,已确立的等级秩序被片刻地颠覆,被禁止的快乐可以暂时地放纵。从巴赫金对狂欢文化的定义来看,唐代的寒食清明节(在唐代,清明节属于寒食节的组成部分)无疑也具有类似的属性。

众所周知,在唐代前期,城市中的宵禁制度极为严格。平常之日,夜鼓之后,市坊闭门,百姓不许在街道上行动。据《太平广记》记载,天宝十二年(753年)冬,住在长安布政坊的张无是“因行街中,夜鼓绝,门闭,遂趋桥下而跧”,直到“鼓动”后夜禁解除,他才得以回家。张妻见丈夫不归,一晚上诵经不眠,担心他因“犯夜”被惩处。宵禁之严由此可见一斑。通常来说,一年中只有正月十五前后几夜,金吾弛禁,特许夜行。若违犯宵禁,就会受到一定的惩罚。《唐律疏议》载,如果坊门皆闭,禁止夜行之后还强行外出,则“笞二十”。

然而,在寒食清明节,洛阳民众却不断违犯宵禁令,掀起一股踏青郊游的热潮。唐李正封《洛阳清明日雨霁》诗云:“晓日清明天,夜来嵩少雨。千门尚烟火,九陌无尘土。酒绿河桥春,漏闲宫殿午。游人恋芳草,半犯严城鼓。”诗歌描绘的是某个清明日,雨过天晴,洛阳城中到处纤尘不染,清新明丽。春风吹拂着河桥,游人在河边桥上推杯换盏,啜饮美酒。黄昏时城里击鼓戒严,但游人却耽于踏青,全然不顾忌戒严的鼓声。“千门万户掩斜晖,绣幰金衔晚未归。”(皮日休《洛中寒食二首》其一)出城踏青游玩者亦流连忘返,至晚不归。“良辰更重宜三月,能成昼夜芳菲节。”寒食时节,百般红紫斗芳菲,良辰美景岂可辜负?“今夜无明月作灯,街衢游赏何曾歇。”洛阳民众白天赏玩犹嫌不足,还要以明月作灯,夜游街衢,以畅其怀、快其意。乘车马出城夜赴龙门游赏者也是络绎不绝,“南有龙门对洛城,车马倾都满路行。”“纵使遨游今日罢,明朝尚自有清明。”(以上诗句见王泠然《寒食篇》)一城之狂欢如斯。

此外,民众上墓时的宴饮作乐之举也呈现出浓郁的狂欢色彩。拜扫坟墓,祭奠先人,理应悲戚肃穆,但“一代唐人毕竟风流,他们并没有让拜扫的一阵悲恸冲散纵情享乐的兴会雅致,在普遍意识中,仍将寒食清明看作愉快的节令、心底奔涌着欢乐的激流”,早在初唐时期的寒食节,民间上墓活动就出现了“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的情况。此风愈演愈烈,至唐高宗时,“积习日久,遂以为常。”龙朔二年(662年),唐高宗颁布诏令予以禁断:“仍令州县捉搦,勿使更然”(《唐大诏令集》),但效果并不佳,依然无法阻止人们的娱乐热情。盛唐时此风愈加盛行,“又凡庶之中,情理多阙……及寒食上墓之时,亦便为宴乐。在于风俗,岂成礼教!”(《册府元龟》)对于此种有悖礼教的做法,唐玄宗自然也不能容忍,先后几次下诏予以禁断。开元二十年(732年)四月,唐玄宗在允许寒食上墓的敕令中明确规定“不得作乐”。(《唐会要》)开元二十九年(741年)正月丁酉,唐玄宗又颁布诏令予以重申:“自今已后,其缘葬事有不依礼法者,委所由州县并左右街使严加捉搦,一切禁断。其有犯者,官人殿黜;白身人所在决一顿。”(《册府元龟》)惩处可谓严厉,但其成效亦可想见。

不仅如此,寒食节的宫廷杂戏表演也出现了狂欢化的倾向。据《旧唐书·文宗纪下》载,大和六年(832年)寒食节,唐文宗宴群臣于麟德殿。“是日杂戏人弄孔子,帝曰:孔子古今之师,安得侮渎!亟命驱出。”寒食节赐宴之时,在庄严端肃之地麟德殿——唐德宗以后诸君王举行御前会议的专门地点,竟然有杂戏人弄孔子来取悦君臣。杂戏人究竟搬演什么剧目而使文宗龙颜不悦,现在已不得而知,但从将艺人驱除出去的举动来看,这次演出对孔子的侮渎无疑使统治者不能容忍。实际上,受宫廷中讲经论难之风影响,这种弄孔之伎恐早已戏侮有加、谐谑无忌。专精此业的杂戏人显然上下皆知,不避忌讳,因而才敢在节日赐宴时调弄。杂戏人弄孔子能于宫廷内宴中演出,以供侑觞取乐,则民间弄孔子必极盛行,恣意嘲讽戏弄,亦较之为烈。

节日的狂欢给唐人提供了一个机会,使他们得以暂时从繁重的劳动和琐事中解脱出来,暂时忘却生活中的烦恼和不如意,暂时抛开现实中官民分野、利害冲突,在节日喜庆所缔造的有限时空和文化氛围中,尽情地享受他们平日所不可能享受的一切。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唐代民众而言,节祀之际的欢腾只是他们“无穷劳碌的间歇,沉重跋涉的小憩,过量付出的些许补偿”,不过是为疲惫的身心造设一片仅供暂栖的绿荫而已。

(作者:马荣良单位: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