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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级政策和遂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坚定建筑业发展信心,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借鉴有关市(州)经验做法,结合遂宁实际,牵头制定了《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此次《十条措施》的出台,目的在于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增加财税贡献,进一步夯实建筑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产业地位,从而吸引优质建筑业企业来遂发展,取长补短、融合提升,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介绍,我市《十条措施》主要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省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制定。
制定过程则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采用书面致函、网上公开等方式,公开征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部分建筑业企业、社会公众对《十条措施》的建议意见,对合理化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并按有关规定对《十条措施》作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十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遂宁市建筑业发展专项工作组。营造公平环境,明确各地各部门要持续优化和保障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不得歧视、排斥各类各层级建筑企业。规范招标行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业主实施的项目,下同)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创新招投标机制,探索建立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鼓励企业合作,依法支持中标人在我市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迁移总部,鼓励房地产开发、招商引资项目业主单位支持建筑企业间的有序竞争和深度合作。开展表扬奖励,每年度开展先进建筑企业评选。优化绩效考核,优化指标评价办法,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中的建筑业总产值转化率纳入考核内容。定期推介项目,建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推介机制,向相关建筑企业集中推介当年度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立通报机制,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事项进行通报。加强行业管理,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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